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可免費享用衛生署或醫管局提供的醫療及牙科服務,但須支付住院費、假牙和口腔裝置費。經本會於2025年在「公務員醫療及牙科福利常務委員會」(SCMDF)爭取,公務員事務局接納本會建議,分階段增加住院及其他所需繳付的收費,亦按各公務員的薪金級別作調整,即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調升幅度最少,以減輕他們的負擔。
公務員務局於2026年2月11日發出通函第3/2026號,宣布自2026年3月1日起調整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的住院收費。有關費用的調整機制與醫管局公眾服務收費掛鈎,並以指定的五個公務員參考薪點的平均薪酬調整幅度為基礎。上次調整收費是在2017年,而自2017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間該五個指定薪點的薪酬平均增幅為+24.24%。修訂收費詳情如下:
病房類別 | 現時收費(元) | 新收費(元) |
頭等病房 | 422 | 524 |
二等病房 | 315 | 391 |
特別病房 | 274 | 340 |
公眾病房(中餐) | 68 | 84 |
入住公眾病房者額外膳食收費: | ||
西餐: | 136 | 169 |
特別中餐: | 70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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