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華員會作為高級公務員評議會及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的職方成員之一,綜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2026年的薪酬趨勢調查淨指標、2025與2026年消費物價指數、近年的「不足之數」、公務員士氣、整體社會經濟情況及政府財政狀況等,於今天(2026年6月4日)向當局提出對2026-2027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的意見——建議2026-27年度高、中、低層公務員薪酬劃一上調4.12%。主要理據如下:
1. 低跟中是政府一貫政策
根據1988年仲裁委員會於1989年3月發表的《最後報告書》第6.19段,已明確訂定「低跟中」的原則:
「……除非另有強而有力的理由,否則,若較低薪酬級別的薪酬趨勢指標計算出來,較中級薪酬級別的為低,便應將之提高至同等水平……」
該原則明確體現政府決心「置身於善待僱員的僱主之列」。2026年度薪酬趨勢淨指標中,低層指標僅為1.17%,遠低於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將其調高是政府的一貫責任,不應存在任何障礙。
2. 應對生活費用持續變動,彌補通脹侵蝕
2025年,政府由財政司司長決定凍結公務員薪酬。根據最新統計數
據,截至2025年3月31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為2.1%,截至2026年3月31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為1.7%,而地緣政治風險持續加劇,衝擊全球供應鏈穩定,惡性通脹隨時降臨;兩年來公務員薪酬實際購買力持續受到通脹侵蝕。公務員亦是打工仔,需要養家活口,如薪調幅度趕不上通脹,等同實質減薪,無疑將嚴重打擊士氣。
3.「不足之數」過去曾是,現在亦可以成為公務員薪調考慮因素之一
薪酬趨勢調查機制自1974年誕生以來,首年(1974年)各級薪酬趨勢指標均為正數,但當時的港英政府因石油危機而決定凍結薪酬,未有跟隨指標調整。及至1975年(1975/1976年度),政府在回應公務員工會訴求時,採納合併考慮兩年調查指標的做法,最終給予各級公務員遠高於當年單一指標的薪酬調整,以彌補前一年凍薪所累積的「不足之數」。由此可見,填補「不足之數」是伴隨機制誕生之初便已確立的原則,沒有理由現在不能予以考慮。
遺憾的是,2024年薪酬趨勢淨指標高、中、低層分別為4.01%、4.32%和5.47%,政府最終僅給予全體公務員劃一3%的薪酬調整。此舉不僅與當年指標存在明顯落差,更嚴重損害了依賴薪酬維生的低層公務員,引發公務員隊伍的廣泛不滿。
本會盼望政府把握當前經濟逐步復甦的契機,修補近年薪酬調整所留下的缺失,讓公務員隊伍重拾對薪酬機制的信任。
4. 避免進一步擴大高低層公務員薪酬差距
非首長級公務員其最低級和最高級的月薪薪酬差距已達十幾萬,劃一調薪可使有關差距不致過份擴大,維持公務員內部各級的薪酬對比關係,穩定公務員隊伍,從而有利政府施政。
5. 香港處於轉型關鍵時期,具競爭力的薪酬方可挽留及鼓勵公務員
本會深明現時政府財政緊絀,但香港正值轉型關鍵時期,各項政策均有賴各級公務員群策群力,方能迅速、有效地執行。然而,公務員長期面對約兩萬人的人力缺口,各部門連年削減經常性開支,又開始縮減公務員編制(最終將削減1萬個編制),導致沉重的工作壓力全落在餘下約17萬公務員肩上。在本港勞動人口短缺的新常態下,若再壓低公務員的薪酬競爭力,將極不利於政府挽留及吸引人才,實非明智之舉。相反,具激勵性的薪酬調整,除可吸引有志之士加入政府,更可鼓勵公務員積極創新、接受及推動新事物,從而加速經濟、民生的轉型,物有所值。
在提出本年度薪調方案之前,本會全面評核各項相關因素,既有要求較進取方案的理據,也考慮應採取較保守要求的原因,充分討論,反復衡量,達致最終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