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河 本會前會長、香港護士管理局前委員、 香港衛生界專業團體聯席會議 (1985-2007)召集人
(本文原刊2023年5月23日《巴士的報》)
我粗看去年年底醫務衛生局公佈的《基層醫療健康藍圖》,有如下特點:
- 《藍圖》實際上已是一份政府準備著手改革本港醫療系統、發展本港基層醫療健康服務的「行動方案」,企圖扭轉香港一直以來「重治療、輕預防」的醫療體制及觀念。公平地說,它要處理的正是世界各地政府都為之頭痛的「世界級」的「老大難」問題。於香港而言,我認為,其改革難度及複雜性遠大於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成立醫院管理局之舉。因而可說,這份《藍圖》的實施,帶有里程碑意義!
- 在醫務衛生局公佈《藍圖》之時,局長盧寵茂講了一番話,其實只有他這一句才是此次改革的中心思想:「面對人口老化、慢性疾病日益普遍所帶來的壓力,單憑增加公共醫療衛生開支去資助公立醫院應付不斷增加的醫療需求並非持續之道。」 我在上篇曾指出,造成此尾大不掉之局的正是港英年代的「先天不足」加上回歸後的「後天失調」。但想糾正「重治療、輕預防」的嚴重偏差,不顯著增加公共醫療衛生開支、大力發展本港基層醫療健康服務,恐難以達致。
- 由上述延伸,在公立醫院龐大開支難以削減的現實面前,可以理解,何以政府希望以市場能力、「共同承擔」原則來整合基層醫療健康資源。因而此應為《藍圖》所有工作計畫中的重中之重。
- 基層醫療健康的改革涉及各個階層、百萬民眾對切身權利和自身責任,以及眾多相關專業服務人員可以發揮積極作用的認知,但由於《藍圖》繪製的過程及推出,似乎缺少廣泛的諮詢討論,錯失了充分調動各社會力量參與到大改革之中的一個機會。
- 當局成立的督導委員會成員代表性嫌不足,成員人數中有一半向醫管局傾斜,又缺少有實踐經驗的地區代表的參與;成員又少有聽取界內相關人士、團體的意見。
- 《藍圖》一推出即定型並準備全面實施,不設試點,改革攤子恐鋪開得大且複雜,未來恐服務質素效用保障、地區/小區間資源配置競爭等衍生問題挑戰極大。
- 市場能力vs公共開支、盈利vs公益、 預防vs治療、醫院人手vs基層人手的孰輕孰重……多種矛盾有待厘清。須注意的是它們涉及的往往是對社會弱勢群體的關顧是否足夠?民眾能否合理分享經濟發展成果?中產會否淪為「兩頭不到岸」的「夾心階層」?社會財富應如何「再分配」?等等爭議,是依舊敏感並複雜的老問題。處理不妥,包括解釋難以服人,恐都會加劇社會矛盾。
- 衛生署等的前景也尚未交代清楚,例如:現主要服務範圍中歸予公共衛生處的胸肺服務是否「幾十年不變」?現公立醫院社康護士等涉及基層醫療健康的服務歸屬何處?未來醫務衛生局之下是否「三頭馬車」並駕齊驅,不分高矮、大小?等等。
- 《藍圖》這個「大夫」要治理「重治療、輕預防」這個頑疾,視野似未能超越醫療衛生服務的邊界,沒能建議政府最高層落實踐行「寓健康于萬䇿」 (即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HiAP- Health in All Policies) 的理念,不見推動所有其它相關政策局、部門在制訂及落實所轄範圍的政策之時逐步踐行之。
不可或缺的關注:護士的貢獻應否更大
對本港護士界而言,值得關注的議程很多。其中不可或缺的,我認為是護士同業們的貢獻應否更大的問題,因只論角色,他們一定可以扮演,例如擔任基本基層醫療健康服務的提供者、醫囑的執行者之類。但他們可否更積極些,作出多些貢獻,例如在工作崗位上鑽研優質更優質的服務?他們還可否再上幾層樓,因應當代護理教育涵蓋領域已甚廣,以及正提供多元化護理服務的實踐經驗,專業護士能否充分展現使命擔當、秉持專業操守,擔當各層次基層醫療健康服務的統籌者、協調者、管理者?政府當局又能否為此「拆牆鬆綁」,鼓勵各級專業護士充分發揮自身的潛能,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向南丁格爾學習「守正創新」精神
就此,我建議各級護士,尤其要向南丁格爾學習,秉持她「守正創新」的精神(見上篇的闡釋),戮力開創新理念、新措施。為有利基層醫療健康服務的全面發展,各級專業護士應自覺提高基本護理服務質素,增加對社區需求的瞭解和對《藍圖》的認知。他們更應在服務病人之際之余,助力貫徹治理健康的新理念:治未病、勤預防、「三分治療七分護理(治療為副) 」並及時總結相關經驗。他們也應追趕 1978年《阿拉木圖宣言》,特別是其中「2000年人人享有健康(Health for All) 」的願景;接軌《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精神,結合本港的實際,取長補短,融入自己的工作、推動政府踐行「寓健康于萬䇿」,推動優化《基層醫療健康藍圖》,進一步完善其理念、架構、政策、願景。
眾人拾柴火焰高
各有關當局應本著「精益求精」的精神、「眾人拾柴火焰高」的胸懷,鼓勵各級護士以及專職醫療人員,尤其是眾多直接接觸病人及其家屬的基層、前線人員,發表心聲、意見、得著、困難和挑戰,甚至本人的親身經歷。需要時當局得成立相關工作小組,分析各種意見。各大學有關學系、各專業學會及工會團體,應本著踐行「以病人為中心」、協助《藍圖》的行動方案更趨完備的目的,組織並聯合起來,較有系統地、全面些研究會員同業、服務物件、社會大眾的意見建議。
雇員合理權益也須關注
1971年,華員會護士分會在爭取男女政府護士「同工同酬」後的另一場「同級同酬」(即與同級學歷公務員同酬)行動之時,曾批評港英政府「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䓍」。時隔52年,特區政府在力推《基層醫療健康藍圖》之際,紿予受影響公務員、醫管局等雇員應有的關懷,本理所當然,卻未見《基層醫療健康藍圖》詳細交代,例如:衛生署員工原公務員身分是否取消?保留?永久保留?有期限保留? 新基層醫療健康署員工具何身分?公務員?非公務員? 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若撥歸新署,員工身分是否保留?新聘員工具何身分?雇員薪酬福利、員工將受何影響?…… 要令員工安心,這些問題宜早些妥善解決。
發展基層醫療健康+社會治理
由更宏觀的視角看,基層醫療健康的改革涉及千家萬戶、社會的方方面面。把各種社會力量充分調動起來,共同發揮建設性力量,不但有利於改革的順利進行,也有利於「港人命運共同體」意識的培養。故此,我建議特區政府在落實有關基層醫療健康政策措施之時,融入社會治理的思路。若政府能聯合地區/社區人士/團體、政黨/團、公務員隊伍、專業學會/工會團體、公私營醫護機構,攜手共創健康社區、力爭香港榮登健康城市榜榜首,全港和諧社會將有望建成,社會夥伴合作新關係、新文化,將有望成形並實現「二次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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