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5)    教訓知多少之四:姑息養奸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轉載自2022年11月26日《巴士的報》) 回歸後,衝擊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除直接來自公務員隊伍內部,更有來自外部的,且其嚴重程度可能比前者有過之而無不及。舉3個實例來看看。  選舉主任收「死亡恐嚇」 2016年9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之時,有一些「港獨」人士的參選資格被取消。負責審批的兩位選舉主任隨即接連收到要被「滅門死全家」、「等天收」,要對他們「掟」(扔)磚頭、石頭、炸彈的威脅。連最高學府中文大學的所謂「民主牆」,竟也張貼了針對他們的「粗口大字報」,旁邊還貼上選舉主任的照片及個人資料!這兩位公務員還一再收到附有刀片、粉末、「陰司紙」的「死亡恐嚇」信。有新成立的政團也來插一脚,加入要脅公務員的行列:不會放過「失去政治中立的公務員」。 本來,本港並不缺乏投訴公務員執勤的工具,完全可以經由體現法治精神的渠道去反映、去處理。但有人,包括並非當事人的大學生,卻倡狂到要訴諸於暴力威嚇!這既是對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曲解,更是對法治的褻瀆!對此,華員會曾予以大力抨擊。華員會指出,由於部份公務員的職責必涉政治,更何況社會泛政治化之下,普通民生等問題亦可以隨時變得高度政治化,難免招惹訴求得不到滿足的某些政治派別,或和他們有聯系的市民的不滿、責難。就如6年前的這次,執行選舉主任職責的公務員,就被指責「違反政治中立」。若為免「順得哥情失嫂意」,怕動輒得咎,公務員還可以如常秉公執行公務嗎?政府服務還可以如常提供嗎?公務員隊伍的穩定還可以維持嗎?其後果,社會可以承受嗎?應該承受嗎?  華員會:政治訴求得不到滿足,不應遷怒公務人員 對此,華員會當年還曾大聲疾呼:「任何政黨政團、議員、市民,均不應因政治訴求得不到滿足,而遷怒、威嚇、加害公務人員」!全社會若能協助忠誠執行政府政策及法律的公務員,避免承受不必要的政治壓力,身心健康及人身安全不受威嚇,政府機器就可如常運作,不受干擾和衝擊,公務員隊伍的穩定也得以保持,符合港人的整體、長遠利益。「本會誠盼每一個真正以香港大局為重的政黨政團 、議員 、市民 、傳媒,理解、尊重及支持之!」(詳見第225期(2016年9月號)華員會會刊《華員報》社評:《祈全社會理解公務員政治中立含義》)。…

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4)    教訓知多少之三:一群高級公務員立下壞榜樣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轉載自2022年11月21日《巴士的報》) 「有冇搞錯 ?咁都得?」有朋友讀到了我在《教訓知多少之二:規管乏力》一文中講到的2012年3月一場行政長官選戰中,「一群高級公務員」公然但匿名反對梁振英、唐英年和何俊仁3位候選人中的梁、唐參選的事件,說這是他當年看到這段新聞後的第一反應。的確,公務員直接介入當地最高領導人的選舉,在許多地方都是極為罕見的事件,且往往反映著社會已陷入嚴重的政治動盪。 在香港,在長達150多年的港英年代,最高領導人一一總督從來不是由選舉產生,加上本地公務員的地位直到殖民統治的後期,「本地化」政策逐步擴大後才有所提高,因而根本論不到,也容不得本地公務員作半點置喙。但港英歷史上,確曾發生過一次企圖介入港督人選的事件:時任港英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議員鄧蓮如代表本港英資集團,飛赴英倫,圖遊說英廷勿派敗選政客彭定康擔任港督;惟鄧女士抵埠後即「消聲匿跡」,遊說一事迅即沒有了下文。不過,此事與公務員並無關係。倒是回歸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除文首所述的10年前的那宗外,今年還發生了另一次公務員介入行政長官選舉的例子。前者是「一群高級公務員」反對3位候選人中的兩位建制派熱門人選參選;後者則是有4個公務員團體聯署支持一位前司長的熱門人選參選,而此時,另一位曾一早表示有意參選,但尚未報名,報名期尚未結束。兩者情況不盡相同,但性質同屬公務員介入行政長官選舉,而後者則根本是多此一舉,全無必要(我2022年4月25日《公務員與特首選舉》一文曾有評論)。 2012年前那一宗,情況惡劣得多,因為介入的竟是「一群高級公務員」,並應該是中級以上的管理人員。讓我們逐點比對《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品行和紀律》中相關規定和這些公務員的行徑看看: 「(各級管理人員)應該以身作則和起領導作用,使(公務員基本)信念得以傳播、培養及發揚」--事實是,這群高級公務員不但沒有作為包括他們下屬在內的其他公務員的表率,相反,還起了極壞榜樣的作用; 「時刻以政府的利益為依歸」; 「不得有任何令人懷疑公務員隊伍是否公正,或令政府聲譽受損的活動或行為」; 「有 助 公 務 員 隊 伍 取 得 並 維 持 公 眾 對 他 們 的 尊 重 和 信 任」; 「誠 實 可 信」--如何令人信服這群高級公務員,在新一屆行政長官當選後籌組新管治班子之時,以及在新一屆政府宣誓就職後,自己的忠誠度、責任感?…

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3)    教訓知多少之二:規管乏力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轉載自2022年11月15日《巴士的報》) 我在上一篇文章總結過:未能講清講楚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大小道理利害關係,應是回歸後香港踐行這項大原則的過程中第一大教訓!其實,回顧歷史,客觀地說,多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計有:林煥光、王永平(他退休後背棄了公務員的基本信念則是後話)、俞宗怡、羅智光、聶德權等並非沒有代表過特區政府宣示或澄清、演繹過「政治中立」大原則,儘管他們闡述得並不全面、仍不完整。正是因為未能講清講楚,回歸後出現的誤讀誤解的認知問題難免愈演愈烈! 一個真實的例子 另一方面,即使《守則》已列明了一些規矩,要想達到預期的目標,正如我一位退休公務員朋友在回應我的文章時所說,「根本無須更改(「政治中立」的表述) ,精力應放在如何認真的督導上」。經驗顯示,認真的督導包括有如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所指出的「加強宣傳講解」,要做好認真教育全體公務人員(包括政治問責官員、公務員團體的會員)的工作。督導也應包括對公務員的規管。因而當出現有公務員抵觸《守則》的規定、有悖秉持「政治中立」的情況之時,管理階層,尤其是公務員事務局,更要勇於負起管理公務員隊伍的紀律的責任。這方面的情况如何?下面,讓我们看看一個真實的例子。 「高級公務員」離經叛道之舉 事件發生在10年前2012年3月第4屆行政長官選舉的前夕。那場選戰,共有梁振英、唐英年和何俊仁3位候選人。戰情一開始就很激烈,特別是同為建制派頭面人物的唐梁之間的競爭。就在距離2012年3月25日選舉日相隔一天的3月23日,《信報》頭版頭條報導了「公務員拒撐唐梁」的爆炸性消息!該報還同時刊登了一封落款為「一群高級公務員」致「中央、各選委及全體市民」的匿名公開信:《「豬」「狼」都不要》。翌日,《星島日報》亦緊跟報導:「匿名高官向中央發公開信『插梁』」,公然表示「無法信任」其後當選行政長官的梁振英並與他「共事」。兩篇報導均沒有提供匿名信參與者的人數、職系、職級、所屬局/署等資料。對此,芸芸公務員團體中,似只有多年來一直秉持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的華員會及時站了出來,是其是非其非,給予了公開批評。 華員會十分擔心,如果匿名信屬實的話,這種公務員,更且是「高級公務員」公然介入行政長官選舉的極反常舉動,會嚴重破壞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大原則,嚴重影響新舊兩屆政府能否順利交接、新一屆政府開局會否順利的大局!為此,華員會還在3月23日《信報》報導的同日,在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剛剛成立,尚未正式運作之時,緊急去信辦公室秘書長劉焱女士,又在選舉的翌日就去函其他常任秘書長,誠盼他們和各副秘書長以及其他首長級公務員,「能夠秉持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大原則,以香港整體利益為依歸,支持新一屆行政長官,竭誠協助特區政府順利換屆」。信中,在1980年代初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問題之時,為港英公務員隊伍順利過渡,即已率先研究並引用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華員會強調:「基於公務員服務於當日(在任)的政府(government of the…

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2)    教訓知多少之一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本文原刊2022年11月11日《巴士的報》) 被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預告,新版本《公務員守則》(Civil Service Code)將廢除的「政治中立」表述,香港回歸後最初出現在1999年首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林煥光頒佈的《公務員良好行為指南》(Civil Servants’ Guide to Good Practices ):「履行公職時,保持政治中立」(political…

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1)    請楊何蓓茵局長「刀下留人」!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轉載自2022年11月03日《巴士的報》)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剛在日前,在一個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突然宣佈了特區政府一項重大政策--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死刑」:新版本《公務員守則》將廢除「政治中立」一詞,取而代之的是「不偏不倚」!會上,局長還預告了正式執行「死刑」的時間:短短兩個多月後的2023年首季!對此,作為一個曾在整整40年前開始就直接參與研究、引用、踐行過這項大原則的過來人,我不得不大聲疾呼:請楊何蓓茵局長「刀下留人」!  重大政策轉向可予理解,但屬多此一舉 公平地說,因為在近十幾年,這項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已被別有用心的反對派嚴重扭曲、歪曲,成了反中亂港、藏污納垢的場所,對此,建制派中人早已憤怒非常,當局有此迎合民意的大動作可予理解。但即便如此,我認為仍屬多此一舉! 讓我們先看看楊何蓓茵局長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解讀:「公務員是政府骨幹,必須盡忠職守,無論其個人信念如何,甚至加入什麼政黨,在工作上必須要不偏不倚,不能被其政治信念影響到工作,更不能用『政治中立』為藉口,拒絕執行政府安排的工作」。這番說話引用的正是有關公務員政治中立的正常認知,見諸於現版本《公務員守則》的演繹,雖然稍欠全面,但可以很容易予以補充、完善之。而類同局長的說法,也可在過往多期華員會會刊《華員報》上查閱到。她的表述與前行政長官、現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剛在11月1日社交平臺上發表的意見,也基本一致:「公務員『政治中立』的意思是公務員不能以自己的政治信念或政治關係為由,拒絕執行上級交帶的工作,或者陽奉陰違地hea做,就是這麼簡單。」梁先生更補充道:「『政治中立』的公務員和政治任命官員一樣,都必須愛國,效忠我們(不是別人)的國家,這是『普世價值』,沒有『不同演繹』成可以『中立』不愛國的空間」。  廢棄公務員政治中立 恐陷中央於不義 據此,污名化並從而廢棄國際上通用、本屬中性之詞的「公務員政治中立」之名,卻又為其定義及內涵沿用相同或差不多意思的演繹,令人有邏輯混淆之慨。這有如治安不靖,屢有歹徒用菜刀打劫,菜刀被污名化,官判菜刀改名般;又有如有壞和尚唸歪了經,佛經被污名化,方丈為佛經改名般,令人有啼笑皆非之感。當局更應避免令人誤會,有人在玩「文字遊戲」,以圖為有人不作為辯護。當局尤避免令海外人士對特區政府有「政治打壓公務員」之誤會,避免陷中央政府於不義,令講好中國故事更困難。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就直言:「放棄『公務員政治中立』這個用了三十多年的表述,在今天的形勢下,徒為反對我們的人添彈藥。」我完全同意梁先生的反建議:「將『政治中立』的要求試圖用至今未找到的其他字眼表述,不如加強宣傳講解」,「『公務員必須政治中立』,是自從三十多年前起草《基本法》至今的表述,意思很清楚,不要改」!  搞清政治中立正確定義和內涵十分必要 對局長廢棄「公務員政治中立」之名,如此重大政策轉向,我希望建制派中人不要不假思索地鼓掌擁護支持喝彩,不要一再把公務員駡得抬不起頭來,彷佛香港回歸以來出現的政治中立亂局,即使中層,甚至眾多基層、前線公務員都應該負上相當責任般,不要掀起「沙塵滾滾」,不打倒一大片不罷休之勢!當局應該在修改《公務員守則》之前,與全社會,首先是公務員及議員共同搞清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正確定義和內涵以及國際通用的認知,十分必要!其次應了解此原則引入香港的來龍去脈和歷史,尤須總結社會各界踐行半個世紀的的正負面經驗教訓,分析回歸以來扭曲、歪曲、誤讀、誤會政治中立的起因和情况,並對其謬誤予以一一釐清的實證案例,以備未来教育全社會之用。就此,新成立的公務員學院可給予全方位的支援。 【 作者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會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