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引入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由來(3) 回歸前的實踐
作者: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本文原刊2023年1月31日《巴士的報》) 較早時,行政會議召集人、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葉劉)向傳媒透露,她曾聽過港督彭定康叫港英政務官1997年後勿聽北京的話。其實,看彭督任內為硬推自己的「政改方案」,不惜「拉倒」中方安排的「直通車」方䅁的取態,也要對高級公務員作出十分出格、肆意干預新政府管治的指示,就不會大驚小怪了。有關方䅁本來容許港英最後一屆立法局議員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籌委會)確認,即可「直通」,成為特別行政區首屆立法會議員。葉劉沒有交代的是,被叮囑的港英政府這班精英,有何反應?他們對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認識有多少?又知否中方既同意港英公務員留用留任,承諾不會「秋後算帳」,則期望他們回歸後服務及效忠於新的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忠誠執行新政府的政策指令,完全符合政治倫理?他們更知否貴為港督的彭定康,正在扭曲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內涵?對此,回歸後的特區政府高層又做過些什麼以匡正前港督的繆誤、樹立公務員的正確認知? 客觀回顧過渡期的歷史可知,香港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的實踐深受中英兩國的合作關係的好壞、政制發展的快慢等因素的影響。讓我們梳理一下回歸前發生過什麼。首先看看英方(含港英政府)這一邊。 中英開始談判之時,港英政府實質上已屬於看守政府,但英方並沒有就政制發展等具有長遠及巨大影響的問題,通過《聯合聲明》《附件二 關於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英雙方已一致同意的方式,與中方進行友好磋商,卻接二連三地推出一個又一個新的舉措,以造成「米已成炊」之局,計有: 1981年中英剛開始談判之際,就單方面發表《香港地方行政白皮書》,急不可待地啟動非政權性區域組織的改革,包括設立區議會(此時只有委任議員); 1982年中英開始正式談判之時,為設立只有一年的區議會引入選舉; 1985年全體官守議員退出區議會,同時又擴展市政局選民基礎; 1984年9月《聯合聲明》草簽前夕,單方面發表《代議政制綠皮書》,啟動立法局歷史性改革、正式成立功能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