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5年度    公務員退休金按通脹上調2.3%與「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概況話你知

公務員事務局於2024年6月12日致函公務員評議會職方 (本會為高級公務員評議會及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成員) 通知,行政長官已宣布由2024年4月1日起,根據《退休金(增加)條例》(第305章)第4條、《孤寡撫恤金(增加)條例》(第205章)第3(3)條,按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平均每月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上漲2.3%,上調公務員退休金及遺屬撫恤金2.3% (註1) (有關安排不適用於未屆正常退休年齢的退休人員)。公務員事務局亦於2024年6月初致函職方,闡述有關2024-25年度「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的最新情況。 2024-25年度調整的退休金由6月底在退休金付款中反映 政府已於2024年6月14日刊憲,並於2024年6月19日送交立法會進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有關調整需增加約7.64億元的開支,政府預期不需要在2024-25年度動用「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支付任何款項。2024-25年度調整的退休金會由6月起在退休金付款中反映,庫務署亦會個別通知領取退休金及遺屬憮恤金的人員。本會退休會員如於2024年6月底沒有收到經上調的退休金,或有其他疑問,歡迎在辦公時間致電本會2300 1066查詢。 甚麼是「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為何與公務員退休金開支有關? 上世紀80年代中,隨著回歸進程推進,公務員隊伍彌漫一種對前景不明朗的憂慮。本會於1986年首倡設立「公務員長俸儲備基金」(現稱「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本會會務負責人經深入研究,前後用了9年時間,奔走北京、倫敦,於1995年成功爭取政府撥出70億元設立「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確保萬一政府未能自一般收入帳目支付公務員退休金時,可由基金支付有關款項。這成功穩定了公務員隊伍,也減輕了政府面對公務員要求提早提取退休金的壓力,對香港平穩回歸起到了正面作用。當時的立法局於1995年1月25日,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章)第29條通過決議,成立「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基金由財政司司長管理,他可授權以其決定的方式運用基金作投資。基金屬政府財政儲備的一部分,存放於由香港金融管理局管理的外匯基金內。投資收取的利息或股息會撥入基金。政府的意向是維持基金每年度的結餘不會低於該年度退休金的預算開支水平。過去,有8個年度,政府根據既定機制,從一般收入帳目分別轉撥款項入基金,使基金在年度的期末結餘達至不低於當年的退休金預算開支的水平。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於2024年6月向公務員評議會職方提交的2024-2025年度《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周年報告》,2024-2025年度基金的期初結餘為558.6億元,而該年度投資收入預計為20.7億元,故該年度基金的末期結餘預計將為579.3億元,不低於該年度的退休金預算開支484.2億元。自基金於1995年成立以來,政府未有從基金支取任何款項,亦預期不需要在2024-2025年度動用基金支付任何款項。 註1:根據法例,只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上調幅度達0.1%或以上時,才會調整退休金、撫恤金;物價指數出現負數(通縮)時退休金、撫恤金只作凍結。過去,在2003年「沙士」肆虐時出現通縮,當局曾有意修改有關條例一一物價指數出現負數(通縮)時,退休金需按通縮下調。本會強烈反對,指出基層公務員本來的退休金已不多,微薄的退休金只能勉強糊口,甚至遠不夠生活所需,如在通縮時再下調,生活難以維持。在本會力陳基層公務員退休後生活拮据的困境下,退休金條例維持不變,退休公務員的權益得以保障。

政府提出公務員薪調方案為高中低層劃一3%    有欠體恤低層公務員境況

華員會於2024年6月4日收到公務員事務局來函通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向四個中央評議會職方提出2024-25年度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為:高、中、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幅度劃一3%。 本會作為高級公務員評議會、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成員之一,已於本年6月6日提交了2024-25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反建議:高、中層公務員薪酬調整上調4.32%、低層公務員上調5.47%。 本會誠望當局及行政會議重新考慮公務員薪酬上調的幅度,重點理據/意見如下: 1. 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上調3%(只是薪酬趨勢調查淨指標5.47%的一半多少許),政府明顯未有體恤其薪金本已不高、面對生活壓力、工作量增加及一些具厭惡性工作的辛勞;予人偏離踐行良好僱主政策之感 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現時的薪級薪酬由$14730至$24380,如按今年的薪酬趨勢淨指標(NPTI)5.47%上調薪酬,其幅度為$805至$1333,一個三/四口家庭僅可應對本年度將接踵而來的各項生活費用的加幅,減少被通脹蠶蝕購買力,談不上有實質的薪酬增加,以改善家人的生活。 而3%的上調幅度只為$441至$731,這個幅度絕對不足以一個三/四口家庭應付本年度未來的通脹,即意味生活質素會下降。再者,由於人手嚴重不足,要維持提供予市民的優質高效服務,即工作量增加,兼且有些工作崗位屬厭惡性質(例如:清理及處理垃圾、屍體等),工作上的辛勞有增無減。如此,何來獲得感、幸福感?無怪乎低層薪金級別人員其失望、憤懣之情尤甚! 根據1988年仲裁委員會的建議,由1989年起,若薪酬趨勢調查結果顯示,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調查淨指標(NPTI)低於中層,則會調高至與中層同一水平(「低跟中」),這做法展現政府體恤低層薪金級別人員薪金不高,為履行良好僱主的德政。過去「低跟中」讓低層薪金級別稍為比按NPTI上調薪酬高一些,是政府作為良好僱主,主動介入及改善利益分配機制,令低層獲得一些體恤照顧,亦避免高、中、低層的差距過份擴大,客觀上有助政府建立良好僱主的正面形象及推動低層級別人員的團隊精神。若今年以考慮及計算過往「低跟中」累積的數字為由,大幅偏離低層級別NPTI的5.47%,壓低其薪調幅度為3%,豈不反其道而行,亦有欠充份考慮政治觀感;令人質疑政府是否繼續踐行良好僱主的政策、是否主動作為縮窄社會貧富差距的表率?! 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約有3萬人,其薪金不高,薪幅上調5.47%,只涉極有限的額外開支,政府財政上應不會做成不可承受的壓力。 2. 劃一上調3%只能追上過去4年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對公務員的激勵性微乎其微 高、中、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幅度劃一上調3%,只能追上過去4年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升幅,對公務員當前須兼顧𠄘擔近兩萬個公務員職位空缺的工作、協助局/部門於本年度節省1%開支及應對各項經濟、民生的新工作新挑戰,其激勵性可說是微乎其微。…

2024-2025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事宜

 酬超勢調查委員會2024年5月16日向中央評議會職方派發了2024年薪酬勢調查報告書。未經審核的2024年薪酬趨勢調查總指標及凈指標為: 本會代表現正加緊研究報告書·審核是否有「問題公司」,或其他不符合既定調查方法的問題·稍後下星期會召開賽核報告書會議丶如報告書經審核後不存在間題·確認的高丶中丶低層薪酬超勢總指標及凈指標·將會成為本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考慮因素之一。 其他薪酬調整考慮的因素包括:生活費用變動(通脹)、香港經濟狀況丶政府的財政狀況丶公務員士氣丶公務員職方的訴求·或連同其他本年適用的特別考慮因素·本會全面綜合考盧以上因素後·將月下旬去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提出本會本年度公務員新調整的訢求。 各會員代表丶各分會/盟會主席丶分會執委丶各會員·如對2024/2025年度公務員酬調整求有任何意見歡迎致電 23001066 提出,謝謝! 2024年5月16日 * 經香港政府華員會歷數年的學取,自2019年起·探用扣減1989-2019的下平均遞增薪額,·總指標扣除此購平均遞增薪額,得出凈指標·探用扣減下平均遞增薪額可避免因受一些非耕酬因素的影響而今公務員遞增薪額飆升 # 料由1989年起·根據1988年仲裁委員會的建議·若薪酬超勢調查結果顯示·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超勢凈指標TPTD低放中層·則會調高至與中層同一水平·除非另有強而有力的理由;這做法體現政府履行為良好催主的政策·若低層的凈指標高菸中層則會維持按低層的凈指標作薪酬調整的其中之一因素考慮。

拆解公務員年度薪酬調整機制的一大誤區及一大爭議

快到5月了,一年一度的公務員薪酬趨勢調查(調查)正密鑼緊鼓進行中,公務員年度薪酬調整的溫度開始升高,不但成為公務員的熱話,亦進入公眾視線。 現行的公務員年度薪酬調整機制自1974年誕生以來,本會一直參與並一向以十分認真、負責任的態度參與整個過程,對不斷優化此機制作出不懈的努力。由於此機制包含了一年一度的公務員薪酬趨勢調查,無可避免有其複雜性及局限性;雖不盡完美,但不失為行之有效的機制。然而,多年來一些公務員團體及社會人士對此機制的認識存在一大誤區,亦引起官職長久以來一大爭議。如何減少誤區?離不開持份者尊重機制及用心了解機制的真義,不順口開河、不輸打贏要。如何平息爭議?亦離不開當局/持份者與時俱進,持續優化具爭議的關節點,使機制能跟上社會急速的變化及發展、維持其客觀及合理性,才能長久使用之! 一大誤區: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與薪酬趨勢指標(PTI)直接掛鈎 薪酬趨勢調查由1987年開始,每年進行一次 (2003—2006年因實施立法減薪及凍薪而停止進行調查,調查於2007年恢復)。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屬下的薪酬研究調查組,按既定的調查方法向不同經濟行業界別的私營公司/機構,收集、統計過去12個月內 (即由上年的4月2日至本年的4月1日),參與調查的私營機構僱員其薪酬調整的變動。調查報告約於5月中完成,並接著派發予職方代表審核報告書。 調查得出薪酬趨勢總指標(總指標),需扣減公務員「遞增薪額」後所得的薪酬趨勢淨指標(淨指標),才成為公務員3個(高、中、低)薪金級別的薪酬調整參考因素之一,即「一籃子」因素的其中一項。應用了37年的現行公務員年度薪酬調整機制,一向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①薪酬趨勢調查淨指標、②生活費用的變動(通脹)、③香港的經濟狀況、④政府的財政狀況、⑤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⑥公務員士氣,但不限於這6項,其他實時的特殊相關因素過去亦曾因應情況被考慮。無疑,在一般情況下,生活費用的變動及薪酬趨勢淨指標是最受瞩目的兩項量化的因素;但淨指標向來不與薪酬調整直接掛鈎。然而,無論一些職方團體或社會人士,仍不時曲解公務員薪酬調整是跟足薪酬趨勢指標的;不跟,反成為違反機制。此為一大誤區! 另外,鮮有人留意公務員年度薪酬趨勢調查指標(PTI)及生活費用的變動(CPI)兩者,均是滯後的數據。實際上,公務員的年度薪酬調整是滯後的調整,只追趕著私營機構的身影;通脹的數字亦是滯後的,只追趕著上年度的通脹,最新的通脹早已飆升了一大截。 一大爭議:薪酬趨勢調查總指標扣減全額公務員「遞增薪額」,有需要持續檢討及優化,以維持其客觀及合理性 扣减公務員「遞增薪額」開支的由來源於1988年,官職雙方對公務員薪酬調整無法達成協議,因應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一致要求,時任港督根據《1968年協約》委任了1988年仲裁委員會(Committee of Inquiry),就公務員薪酬及相關事宜作出調查。根據委員會的建議,由1989年起,私營機構僱員的「勞績獎賞」和「遞增薪額」須納入調查之內(因大多數參與調查的私營機構都把以上兩項與一般的薪酬調整混雜,未能清晰分拆),由此計算出總指標;但由於「勞績獎賞」和「遞增薪額」兩者又界定為非屬公務員年度薪酬調整所涵蓋的項目,權宜之法,總指標扣減公務員的「遞增薪額」開支(此為「扣減機制」的由來),從而得出淨指標,作為職方和政府考慮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時,共同參考的依據之一。…

歡迎政府決定不繼續進行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    第二階段汲取經驗教訓以評估未來路向

政府於2024年4月9日通知職方及公佈,決定不繼續進行2019年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的第二階段;並表示會在一段合理時間後重新評估相關情況,進一步檢視是否重啟新一輪薪酬水平調查。 本會歡迎政府充分考慮本會及職方的意見,從善如流,作出上述決定,為明智之舉! 從1986年第1次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結果引起激烈爭議,仲裁後調查結果不被應用,到回歸後2019年,在疫情肆虐下進行第3次(即1986年來第4次)薪酬水平調查的第一階段,致2024年決定不繼續進行2019年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的第二階段,當中所帶來的多方影響及經驗教訓,實在值得總結、汲取,以期更好評估調查的未來路向。 其中,世界形勢風雲變幻,國家發展一日千里及國力日強,本港正處於容易激化國家安全風險的時期,細小開放型經濟體的香港無可避免受著世界政治經濟波動的直接與間接影響,市場經濟在瞬息萬變間需靈活變通;因而,政府政策/機制不能劃地為牢、因循不變,有需要與時俱進,適時改善、改變以切合香港政經社的變化及發展。公務員的薪酬政策/機制並不例外,同樣受著2020至2022年新冠疫情期及疫後期的嚴重影響,同樣要全面考量香港政經社的態勢,作出適切的決定與改變。 此外,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及其調查方法如何處理?是如過去般照例一味「翻炒」,還是敢於直面問題,吐舊納新?本會已於2024年3月6日去函公務員事務局,提出對薪酬水平調查未來路向的意見,包括建議適當優化現行的職系架構檢討(Grade Structure Review)機制,以處理公務員不同職系/職級的薪酬水平和私營機構類同工種的薪酬達至合理的、具競爭力的比較,而現行的職系架構檢討亦同時可處理公務員的入職薪酬檢討事宜,以達至公務員的薪酬政策目標。 本會殷切期望當局未來能以與時俱進、守正創新,主動求變的決心,重新評估薪酬水平調查的未來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