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2026-27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反建議──高、中、低層公務員薪酬劃一上調4.12%

本會作為高級公務員評議會、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成員之一,已於本年6月11日提交了2026-27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反建議:高、中、低層公務員薪酬劃一上調4.12%。 本會誠望當局及行政會議重新考慮公務員薪酬上調的幅度,重點理據/意見如下: 1. 應對生活費用持續變動,彌補通脹對購買力的侵蝕 公務員除了是公共服務的提供者,本身亦是「打工仔」,關心薪金的實際購買力,實屬無可厚非。根據最新統計數據,截至2025年3月31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為2.1%;截至2026年3月31日,則為1.7%。由於2025年度當局透過財政司司長在不經諮詢的情況下直接宣布凍薪,公務員在過去兩年間的薪酬實際購買力持續受通脹侵蝕,累計達3.8%。如今政府提出的薪酬調整幅度未能追上通脹,等同於實質減薪,難免對公務員士氣造成打擊。 2. 公務員既分擔經濟下行的壓力,亦盼望分享經濟繁榮的成果 公務員長期未能足額招聘,人手短缺持續維持約兩萬人(近期數字下降,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政府削減公務員編制)。本屆政府上任以來,積極回應市民所需,推動「拼經濟、謀發展」,推出多項新舉措。公務員在人手嚴重短缺的情況下,依然憑藉「加辛」完成各項工作,為政府節省了大量資源。2025年,因財赤嚴峻,即使在通脹環境下,仍由財政司司長一錘定音決定凍薪。經過各方努力,2026年政府財政已恢復盈餘,香港經濟發展勢頭良好,公務員完全有正當理由期望分享經濟成果。 3. 較高的薪酬調整有利提振本地消費市場,配合國家規劃 2026年是國家「十五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國家正着力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在此背景下,提升人均收入是主動配合國家規劃的重要舉措。特區政府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不僅影響公務員本身的薪酬變動,也直接決定了大量資助機構員工的薪酬調整幅度。 根據最新數據,2026年第一季香港零售業的業務收益指數按年增長12.1%,是自2025年5月以來連續錄得正增長。較高的公務員薪酬調整,將有助延續這股良好勢頭;相反,若調整幅度過低,則可能削弱公務員、資助機構員工以至私營機構員工的消費意欲。…

2026/2027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事宜

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於2026年5月28日向中央評議會職方派發了2026年薪酬趨勢調查報告書。未經審核的2026年薪酬趨勢調查總指標及淨指標為: 本會代表現正加緊研究報告書,審核是否有「問題公司」或其他不符合既定調查方法的問題,下星期會召開審核報告書會議。如報告書經審核後不存在問題,確認的高、中、低層薪酬趨勢總指標及淨指標,將會成為本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考慮因素之一。其他薪酬調整考慮的因素包括:生活費用變動(通脹)、香港經濟狀況、政府的財政狀況、公務員士氣、公務員職方的訴求,或連同其他本年適用的特別考慮因素,本會全面綜合考慮以上因素後,將於6月上旬去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提出本會本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的訴求。 各會員代表、各分會/盟會主席、分會執委、各會員,如對2026/2027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訴求有任何意見,歡迎致電2300 1066提出。謝謝! ==== * 自2019年起,政府接納華員會建議,如當年公務員遞增薪額較1989-2019年公務員平均遞增薪額高,則扣減後者以得出淨指標。 # 由1989年起,根據1988年仲裁委員會的建議,若薪酬趨勢調查結果顯示,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凈指標 (NPTI) 低於中層,則會調高至與中層同一水平,除非另有強而有力的理由;這做法體現政府履行為良好僱主的政策。若低層的凈指標高於中層,則會維持按低層的凈指標作薪酬調整的其中之一因素考慮。

窮而後工 — 財政緊拙下更應精準解決公務員福利痛點

「窮而後工」,原指文人於困境中更能寫出精妙作品;套用在公務員管理上,同樣寓意深刻:越是財政緊絀,越需以創意與同理心精準回應同事的實際困難,從而提升士氣與效率。香港政府華員會充分理解政府正面對嚴峻財赤,故在倡議改善公務員福利時,堅持務實、惠而不費的原則,聚焦解決在日常工作中最切身的「痛點」。 1. 現有務實倡議:累積例假上限適度提升 本會早前建議,容許服務滿10年的公務員,其例假累積上限可增至每年例假數目的4倍。此舉僅透過內部行政調配,便能讓長期服務的同事更有彈性地安排長休假,減少因假期「被清零」而產生的壓力,是一項低成本、高回報的精準激勵。 新增兩項「惠而不費」建議,對應兩大痛點 痛點一:雙職公務員家庭照顧新生兒時,假期分配不夠靈活 2. 共享產假 現時女性公務員享有14週有薪產假,而男性公務員則只有5天侍產假,惟部分同事可能希望與同在政府任職的伴侶分擔照顧初生嬰兒的責任。建議容許同事將其部分未使用的產假轉讓予配偶,讓雙職家庭自行調配「共享產假」組合。此安排只需修訂內部人事規則,便能促進家庭友善政策。 痛點二:短暫私事需動用半天甚至整天例假,浪費且不便 3. 容許人員以5天例假換取一周規定工時的逾時工作紀錄,留作補時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