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事宜

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於2026年5月28日向中央評議會職方派發了2026年薪酬趨勢調查報告書。未經審核的2026年薪酬趨勢調查總指標及淨指標為: 本會代表現正加緊研究報告書,審核是否有「問題公司」或其他不符合既定調查方法的問題,下星期會召開審核報告書會議。如報告書經審核後不存在問題,確認的高、中、低層薪酬趨勢總指標及淨指標,將會成為本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考慮因素之一。其他薪酬調整考慮的因素包括:生活費用變動(通脹)、香港經濟狀況、政府的財政狀況、公務員士氣、公務員職方的訴求,或連同其他本年適用的特別考慮因素,本會全面綜合考慮以上因素後,將於6月上旬去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提出本會本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的訴求。 各會員代表、各分會/盟會主席、分會執委、各會員,如對2026/2027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訴求有任何意見,歡迎致電2300 1066提出。謝謝! ==== * 自2019年起,政府接納華員會建議,如當年公務員遞增薪額較1989-2019年公務員平均遞增薪額高,則扣減後者以得出淨指標。 # 由1989年起,根據1988年仲裁委員會的建議,若薪酬趨勢調查結果顯示,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凈指標 (NPTI) 低於中層,則會調高至與中層同一水平,除非另有強而有力的理由;這做法體現政府履行為良好僱主的政策。若低層的凈指標高於中層,則會維持按低層的凈指標作薪酬調整的其中之一因素考慮。

本會對2026-2027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的意見 ——劃一上調4.12%

香港政府華員會作為高級公務員評議會及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的職方成員之一,綜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2026年的薪酬趨勢調查淨指標、2025與2026年消費物價指數、近年的「不足之數」、公務員士氣、整體社會經濟情況及政府財政狀況等,於今天(2026年6月4日)向當局提出對2026-2027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的意見——建議2026-27年度高、中、低層公務員薪酬劃一上調4.12%。主要理據如下: 1. 低跟中是政府一貫政策 根據1988年仲裁委員會於1989年3月發表的《最後報告書》第6.19段,已明確訂定「低跟中」的原則: 「……除非另有強而有力的理由,否則,若較低薪酬級別的薪酬趨勢指標計算出來,較中級薪酬級別的為低,便應將之提高至同等水平……」 該原則明確體現政府決心「置身於善待僱員的僱主之列」。2026年度薪酬趨勢淨指標中,低層指標僅為1.17%,遠低於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將其調高是政府的一貫責任,不應存在任何障礙。 2. 應對生活費用持續變動,彌補通脹侵蝕 2025年,政府由財政司司長決定凍結公務員薪酬。根據最新統計數 據,截至2025年3月31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為2.1%,截至2026年3月31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為1.7%,而地緣政治風險持續加劇,衝擊全球供應鏈穩定,惡性通脹隨時降臨;兩年來公務員薪酬實際購買力持續受到通脹侵蝕。公務員亦是打工仔,需要養家活口,如薪調幅度趕不上通脹,等同實質減薪,無疑將嚴重打擊士氣。 3.「不足之數」過去曾是,現在亦可以成為公務員薪調考慮因素之一 薪酬趨勢調查機制自1974年誕生以來,首年(1974年)各級薪酬趨勢指標均為正數,但當時的港英政府因石油危機而決定凍結薪酬,未有跟隨指標調整。及至1975年(1975/1976年度),政府在回應公務員工會訴求時,採納合併考慮兩年調查指標的做法,最終給予各級公務員遠高於當年單一指標的薪酬調整,以彌補前一年凍薪所累積的「不足之數」。由此可見,填補「不足之數」是伴隨機制誕生之初便已確立的原則,沒有理由現在不能予以考慮。…

窮而後工 — 財政緊拙下更應精準解決公務員福利痛點

「窮而後工」,原指文人於困境中更能寫出精妙作品;套用在公務員管理上,同樣寓意深刻:越是財政緊絀,越需以創意與同理心精準回應同事的實際困難,從而提升士氣與效率。香港政府華員會充分理解政府正面對嚴峻財赤,故在倡議改善公務員福利時,堅持務實、惠而不費的原則,聚焦解決在日常工作中最切身的「痛點」。 1. 現有務實倡議:累積例假上限適度提升 本會早前建議,容許服務滿10年的公務員,其例假累積上限可增至每年例假數目的4倍。此舉僅透過內部行政調配,便能讓長期服務的同事更有彈性地安排長休假,減少因假期「被清零」而產生的壓力,是一項低成本、高回報的精準激勵。 新增兩項「惠而不費」建議,對應兩大痛點 痛點一:雙職公務員家庭照顧新生兒時,假期分配不夠靈活 2. 共享產假 現時女性公務員享有14週有薪產假,而男性公務員則只有5天侍產假,惟部分同事可能希望與同在政府任職的伴侶分擔照顧初生嬰兒的責任。建議容許同事將其部分未使用的產假轉讓予配偶,讓雙職家庭自行調配「共享產假」組合。此安排只需修訂內部人事規則,便能促進家庭友善政策。 痛點二:短暫私事需動用半天甚至整天例假,浪費且不便 3. 容許人員以5天例假換取一周規定工時的逾時工作紀錄,留作補時補償…

快訊:修訂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的住院收費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可免費享用衛生署或醫管局提供的醫療及牙科服務,但須支付住院費、假牙和口腔裝置費。經本會於2025年在「公務員醫療及牙科福利常務委員會」(SCMDF)爭取,公務員事務局接納本會建議,分階段增加住院及其他所需繳付的收費,亦按各公務員的薪金級別作調整,即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調升幅度最少,以減輕他們的負擔。 公務員務局於2026年2月11日發出通函第3/2026號,宣布自2026年3月1日起調整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的住院收費。有關費用的調整機制與醫管局公眾服務收費掛鈎,並以指定的五個公務員參考薪點的平均薪酬調整幅度為基礎。上次調整收費是在2017年,而自2017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間該五個指定薪點的薪酬平均增幅為+24.24%。修訂收費詳情如下: 病房類別 現時收費(元) 新收費(元) 頭等病房 422 524 二等病房 315 391 特別病房…

本會對2026-2027年度財政預算案的3點主要意見

本會秘書長/勞動關係委員會主任蔡冠龍應邀,出席了財政司司長於2026年1月9日的公務員團體2026-2027年度財政預算案諮詢會,並主要表達以下3點意見。 本會充分理解政府現面對一定的財政壓力,故本會以務實的態度提出實際可行的建議,一方面能激勵公務員的士氣,推動經濟𣈱旺發展,另一方面亦盡量減少財政資源的開支,以達平衡之效。 1. 維持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的穩定性與重視諮詢程序 公務員薪酬調整是維持及激勵公務員士氣的重要措施,其調整機制一向成熟且具透明度。目前,香港經濟已較去年有所提振改善,就算是去年(2025年),社會經濟也未處於嚴重特殊的情況,故本會認為當局沒有充份理由偏理機制,未經諮詢職方而單方面在2025年財政預算案公布公務員凍薪。 其實,公務員年度薪酬調整機制內已具備彈性可處理加、減、凍薪的情況;如遇非常極端時期,如2003年本港遇上「沙士」疫情,政府當時在諮詢職方意見後,採取非常手段,偏離機制,與職方達成「0-3-3」的3年薪酬調整方案共識,一舉解決薪酬的爭議。尊重公務員薪調機制、重視諮詢公務員及持份者的精神,是維持公務員穩定的重要元素。本會殷切期望政府今年能回復正軌,按既定機制處理2026–27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事宜。 2. 調整例假累積上限,提升管理彈性 本會建議容許服務滿10年的公務員,將其例假累積上限由現時的3年提升至4年。此項措施無需或僅需極少量的資源,卻能為管職雙方帶來更大靈活性。公務員無需因擔心達到假期累積上限而在無實際需要的情況下急於休假,可累積多些假期為照顧家庭之需;而管理層亦可在人手短缺的情況下維持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保持整體運作效率。這是一項管職雙贏、不具成本的家庭友善改善措施。 3. 維持公務員牙科服務先導計劃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政府向公務員及其合資格家屬提供免費醫療及牙科服務是合約條款。然而,近年政府牙科醫生流失嚴重,導致相關服務遠遠未能滿足實際需要,新入職的公務員亦長期未能享用有關服務,政府變相未能履行其合約承諾。現時當局利用牙醫缺額的薪酬開支轉為「公私營協作洗牙服務先導計劃」(先導計劃),此計劃的服務雖然只僅限牙齒檢查及洗牙服務,但可以某程度紓緩牙科服務嚴重短缺的壓力。另外,當局亦提供了牙齒檢查及洗牙的「深圳試點計劃」,但整個計劃的名額只有2000,遠未能滿足需求。本會強烈要求在政府牙科醫生的數量未恢復至足以提供足夠優質服務之前,上述的「先導計劃」及「深圳試點計劃」應延續下去,以確保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的牙科福利得到基本的保障。 …

對《部門首長責任制》具體實施細節的幾個疑問

香港公務員以廉潔、高效與專業而備受贊賞,輔以嚴格遵循法治原則,依法辦事,並保持政治中立,確保政策執行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維護了社會的整體利益。香港的公務員制度在國際上獲得高度的正面評價。儘管香港公務員有著廉潔高效的歷史,近年,體系也被批評存在不少不足之處,例如:層級繁瑣、應變遲緩、跨部門協調不足、部門問責性模糊等。行政長官李家超在2025年9月17日發表了他任內第四份施政報告,提出增設《部門首長責任制》以推動部門首長建立有效管理團隊與運作系統,破瓶頸、補短板,持續優化工作流程,不斷提升部門效能;查找不足、予以改善,並釐清責任誰屬,按缺失輕重情況,依照公務員管理制度進行相應行政或紀律處理。把司局長政治問責和公務員的行政問責兩者,更好銜接起來,並說明兩者的角色。 《部門首長責任制》 (點擊可了解詳細內容)  設有兩級機制:部門首長需經常檢視部門行政程序,若發現屬一般性質(第一級)的問題,部門首長負責釐清責任誰屬,查找不足並作出改善,同時按照公務員管理制度對過失人員作出行政或紀律處理。若問題嚴重、涉及廣泛或重複性的系統問題,或可能牽涉部門首長的角色,在其主管局長請示並得相關長司同意或相關司長主動指示下,將啟動第二級獨立調查。調查由常設小組負責,成員獨立於政府系統、並具備政府運作知識,可調查任何級別公務員。 然而,《部門首長責任制》能否達到解決以上的目的及破解上述問題,言之尚早,但值得多想想: 1. 長期財政壓力下,如何保障部門首長執行政策的資源與配套措施? 《部門首長責任制》對部門首長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但同時政府是否已做好對各部門的政策支援?尤其長期財政壓力下,首長一方面要執行各種新倡議,推行各種新服務,但同時又要連年縮減開支,減省人手,是否還能有足夠執行政策所需的人力、財政資源?如此,又會否反過來使部門的行政成效不彰,影響施政成效? 2.《部門首長責任制》如何與現行公務員體系銜接? 部門的工作是團隊工作,部門首長統籌全局、作出指令,不同層級的公務員按上級的指示、既定的程序去執行,若出現嚴重問題或廣泛、重複性的系統問題,當然不會只是部門首長的事。將來如啟動第二級調查,如何避免在調查過程中出現過猶不及,引起公務員團隊人人自危,而致在日常工作中步步為營,但求自保,不思創新?另外,《公務員守則》列明公務員需遵守政治中立,同時公務員只需負行政責任。如此,政治問責官員需要擔負其政治責任嗎?部門首長與問責官員的行政、政治責任,如何區分釐清? 3. 為何不包括警隊?…

公營醫療調整收費對公務員醫療牙科診療服務有影響嗎?

香港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將於2026年1月1日生效,現有的收費服務都有不同程度的調整。近日,有不少會員紛紛查詢公務員醫療牙科診療服務中的收費項目是否會跟隨調升? 《公務員事務規例》第900條及第902條列明:「合資格人士及其家屬,可免費獲得醫療意見及診治、X光檢驗及藥物供應……當局會盡力向公務員 及家屬提供最佳的護理及治療……」;但規例第920條和950條「……公務員及家屬入院接受治療,須要繳付住院費……假牙、口腔裝置及其他修復服務的收費,則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附件6.2所列的款額收費……」,訂明收費項目主要是住院費、住院膳食費、假牙及特殊口腔裝置等。 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享有免費醫療牙科診療服務是其服務條件;上述規例第920條和950條包含收費項目的收費額由《公務員事務規例》規定,與這次醫院管理局調整收費無關。不過,公務員事務局較早前已諮詢職方,提出因長時間費用沒有調整,會進行檢討修訂相關費用;本會為體恤基層員工,要求按現時各公務員薪酬級別的比例作計算,分階段逐步增加費用,以減輕員工的負擔。  本會得知,當局現正修訂相關《公務員事務規例》,一俟完成修訂規例及備妥新收費資料便會公布實施日期。在《公務員事務規例》規定的收費尚未修訂之前,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仍按現有收費繳交應付款項。(為免生誤會,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在登記掛號時須說明其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身份,以便醫管局職員核對後予免費或按《公務員事務規例》收費。) 各分會/盟會、會員對有關收費調整有任何查詢、意見,歡迎電郵:info@hkccsa.org 或傳真:27711139 或致電:23001066 提出,予本會從速跟進。  

努力不懈,持續爭取,公務員醫療牙科服務改善有新消息

鑑於近年公務員醫療及牙科服務每況愈下、本會這幾年曾多次去信當局並於「公務員醫療及牙科診療常務委員會」的會議中,一直跟進在服務嚴重供不應求下,要求公務員事務局盡快增加政府牙科診所及公務員診所的服務。本會於2025年及過去兩年的施政報告諮詢,都強烈要求當局從速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持續改善服務嚴重短缺的問題,包括:多渠道增聘牙醫及醫生以填補空缺、延長與私營機構協作的「洗牙先導計劃」、購買深圳三甲醫院的牙科服務、研究提供短期的基本牙科保險先導計劃,等等;力爭盡快紓緩公務員醫療牙科服務長期嚴重短缺之情況、維持合理的醫療牙科服務水平,履行政府服務條件的承諾,減少公務員累積的不滿及怨氣。 現在,有好消息了! 將軍澳政府牙科診所於2025年9月15日開始運營 新的將軍澳政府牙科診所(TKOGODC)於2025年9月15日已開始營運,為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提供服務。將軍澳政府牙科診所位於新界將軍澳唐賢街30號將軍澳政府合署北座3樓,服務時間及詳情請點擊瀏覽衞生署的連結: https://www.dh.gov.hk/tc_chi/clinictimetable/dc.htm https://www.dh.gov.hk/tc_chi/clinictimetable/dc.htm 將軍澳政府合署及公務員學院新院址將設立新的公務員診所 此外,特區政府於2025年9月17日發表的《2025年施政報告》,明確繼續優化公務員醫療及牙科福利,除上述將軍澳政府牙科診所外,新建的將軍澳政府合署亦將設立新的公務員診所,預計於今年(2025年)第4季逐步投入服務 (但同時西貢公務員診所的病人屆時將轉至將軍澳公務員診所繼續接受服務,以有效善用資源)。而公務員事務局亦應本會及職方的要求,計劃於公務員學院官塘新院址設立公務員診所,視乎工程進度,預計最快可於2027年逐步投入服務。 香港中醫醫院投入服務後於2026年中可提供5000個指定服務名額予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 「公務員中醫診所先導計劃」(先導計劃) 於2020年3月推出,為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提供治療所需的中醫服務。在先導計劃下,公務員事務局先後設立了3所公務員中醫診所…

華員會對檢討《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及《公務人員(紀律)規例》的幾點意見

2025年5月13日,本會致函公務員事務局,就《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及《公務人員(紀律)規例》的修訂建議提出意見。本會原則上支持優化紀律機制以提升行政效率,但強調改革須以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及程序公義為前提,避免因追求效率而損害公職人員的基本權利。 本會對公務員事務局提出的簡化紀律程序修訂建議表示關注,並提出以下3點反建議: 保障被控人員知情權:若被控人員書面承認指控,修訂建議允許無需進行聆訊。本會擔憂此舉可能削弱當事人的申述權利,建議保留被控人員要求聆訊的權利,並明確告知其可委託工會幹事或法律代表陪同出席,以確保公平。 審慎處理缺席聆訊:針對被控人員首次無正當理由缺席聆訊即可繼續程式的建議,本會要求當局明確界定 “無正當理由”的標準,避免影響當事人的抗辯權。 保留法院程序記錄作參考:本會支持現行規定參考法院判決結果作紀律處分的安排,此舉能兼顧效率與公正,尤其對涉及刑事罪行的案件具有重要意義。本會認為:對觸犯輕微罪行的人員而言,其法院序程記錄應能很快取得;而對觸犯嚴重罪行的人員,被法庭判罪之後應已隨即被監禁,在其出獄前,當局應有足夠時間獲取法院程序記錄。 對於停職及扣薪安排,本會亦提出以下3點意見,冀局方認真考慮: 停職範圍的合理性:本會對新增“工作表現持續欠佳”作為停職理由表示理解,但建議制定客觀評估標準(如具體績效指標、改善期限),並設立覆核機制,允許被停職人員提出申訴。 扣薪比例的公平性:針對停職期間扣起最多一半薪酬的規定,本會指出此舉可能對基層員工造成經濟壓力,建議允許因應實際財務需要申請降低扣薪比例。 沒收扣薪須以整個程序完結為前提:本會反對在人員離職後以“假設性懲處”為依據沒收扣薪,認為此舉可能引發行政濫權風險,剝奪了被控人員受到公平審訊的機會。本會建議修改《公務員事務規例》,明確要求退休人員仍需配合聆訊程式,以確保公平。 本會強調檢討改革須確保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及程序公義得以保障,誠望當局認真考慮上述建議,使修訂後的條文更趨高效的同時,亦能顯現其合理性與公平性。

華員會對《2025年施政報告》諮詢的9點意見

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於6月16日,展開其《2025年施政報告》的諮詢;首場為諮詢公務員團體對《2025年施政報告》的意見。本會代表除於短短的3分鐘發言時間表達了一些重點意見,亦遞交了書面意見。 本會提出了9點意見,主要是如何提振公務員士氣,及消除一些障礙以加快建設智慧型政府和經濟𨍭型的步伐。 在提振公務員士氣方面有下列5點意見,包括: 諮詢精神為諮詢機制的核心要素,亦是提振公務員士氣、提升公務員向心力、歸屬感的基礎,宜陟不宜黜。 推動政府(司、局、部門)與公務員隊伍構築緊密的伙伴合作新員工關係、新文化,是提升公務員的向心力、建立「主人翁」精神、煥發公務員加快步伐建設智慧型政府的人心基礎。 公務員人手缺額維持在10%,政府需積極有計劃落實家庭友善措施,維持士氣,挽留及吸引人才。 增加2000年6月後入職公務員的假期累積年期至4年,紓緩人手緊絀的壓力,亦是提供更好的家庭友善措施之一。 加快公務員醫療牙科服務與深圳資源互補的步伐,長遠可節省有關的醫療牙科開支,避免公務員輪候時間過長,以凝聚歸屬感,提振公務員士氣,。 在消除障礙以加快建設智慧型政府的步伐方面包括以下4點意見: 公務員人手缺額維持在10%,應值此機會多管齊下,推動簡化工作流程,減少人手的需求,達提速提效之結果。 棄用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優化現行的職系架構檢討(GSR)機制,處理公務員不同職系/職級與私營市場的公/私營比較,以切合香港面對經濟轉折及重塑的變化。 取消「三不一同」中不合理、窒礙改進的「一同」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