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情新知講座(一)    《國家行政體制對香港公務員的啟示》

面對全球百年大變局、國家邁向現代化強國建設新征程、香港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期,本會大力推動本會幹事好學、善學、奮進,成為學習型的工會,跟上世界形勢瞬息萬變的步伐,緊貼國情,助力公務員隊伍不斷進步、助力香港由治及興。 為此,本會舉辦一連串國情新知講座,第一講的講題為《國家行政體制對香港公務員的啟示》,誠邀得香港邁臻研究所總監、本會名譽會務顧問(政策研究)宋立功博士為嘉賓講者,於2023年10月16日晚上為本會幹事作上述專題演講。 本會幹事40多名,下班後火速趕來會所出席講座,好學、求知精神可嘉!宋博士的演講內容非常豐富、精闢,包括: 中國黨政組織關系結構體系 管理體制:垂直領導下的分級管理 決策體制:決策與執行的高度統一與有力的統籌協調領導核心 中國公務員層次與級別 從關鍵詞看國家發展的主要理念 (中國式現代化;穩中求進總基調;積極的財政政策;穩健的貨幣政策;敢於鬥爭、善於鬥爭;敢於創新、善於創新) 中國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基本特點 國家公務員的思想與工作方法 中央眼中的香港官員特點…

國家安全及強國建設座談會之    嘉賓講者演講內容與你分享    ~認知與踐行不怠懈、不停步~

本會於2023年6月2日舉辦了「國家安全及強國建設與公務員工會及公務員」座談會,邀請了3位別具分量的嘉賓講者為本會幹事作專題演講,分別為:邁臻研究所總監宋立功教授,主講「公務員工會與國家安全及強國建設」;立法會議員李浩然博士,主講「政治安全與經濟安全對僱主僱員的攸關影響」及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先生,主講「《香港國安法》實施多面睇及與國家安全的唇齒關係」。 當天,本會有50名幹事來自不同的分會/盟會參與座談會,大家都深受3位嘉賓講者演講內容的啟發,大大提升了對國家安全的全面及立體的認識、加深了解國家安全與強國建設的唇齒關係、促進本會探討公務員工會維護及推動國家安全與強國建設的角色、提高了警惕避免分會/盟會在會務運作上作出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及加強公務員工會及公務員自覺維護、推動國家安全的意識,並推而廣之予本會分會/盟會執行委員會的全體委員及會員。 邁臻研究所總監宋立功教授在當天上午第一節主講「公務員工會與國家安全及強國建設」(點擊可閱覽演講報表),他全面、深入淺出的闡釋以下各項的重點內容: 何謂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何謂強國?政權穩定、經濟實力雄厚、人民生活質素高、國際影響力大、軍事力量強大、科技及教育水平高。 一國兩制對助力國家建設有重大作用;沒有國家安全,一國兩制難以行穩致遠。 從香港發展史看國家安全問題;百年巨變叠加地緣政治衝突激化國安風險。 公務員的重要性:政府有效運作依靠公務員的盡忠職守;有為政府離不開公務員的積極進取;維護國安公務員守在最前線;防範間諜滲透及策反要求公務員須有國安敏感度。 公務員工會及公務員對國家安全應有的正確態度:堅持增廣見聞、加深了解國情、增強國安意識;宣講事實及正面的觀點;敢於對抗外部挑釁、造謠、抹黑、軟對抗以及攻擊;對會員進行國安教育乃題中之義;爭權益搞抗爭避免踰越國安界線;在《基本法》第23條規管下,警惕與外國政治組織的互動;工會日常運作要符合法律規定,避免被敵意詆毀而成國安的缺口。 立法會議員李浩然博士在當天上午第二節主講「政治安全與經濟安全對僱主僱員的攸關影響」 (點擊可閱覽演講報表),他從國際形勢及國家安全大局的宏觀角度,以較闊的視野概括闡釋以下各重點: 政治安全與經濟安全的影響。 政治安全受到重大的挑戰,百年大變局中處於動蕩變革期,變和亂交織交疊。…

國家安全及強國建設座談會之    參加者心得與你分享    ~認識國安國情 自覺維護國安~

本會於2023年6月2日舉辦了「國家安全及強國建設與公務員工會及公務員」座談會,誠邀得邁臻研究所總監宋立功教授主講「公務員工會與國家安全及強國建設」、立法會議員李浩然博士主講「政治安全與經濟安全對僱主僱員的攸關影響」,及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先生主講「《香港國安法》實施多面睇及與國家安全的唇齒關係」。本會50位工會幹事出席參與,並深受3位嘉賓講者的真知灼見所啟發。在小組討論環節中,大家都踴躍交流體會,提出加強國家安全意識、認識國情有迫切及現實的需要。綜合各參加者的心得如下,與你分享: 藉此座談會,認識了國家安全的深、廣內涵,尤其深感其對國家及本港發展的重要性及唇齒相關。加深了對國家安全、《香港國安法》的認識,不論在公務員工作崗位上、在處理公務員工會的事務上,都有莫大裨益。 國家安全直接影響著社會安全、經濟安全、家庭安全、個人安全等;沒有國家安全,其他的安全都沒有持久、有效、有力的保障。 強國建設的發展大局亦影響著本港經濟的未來、民生福祉,與本港發展息息相關。 在職的公務員需要與時俱進,持續加強國安意識,減少因誤解而對國家安全、《香港國安法》有抗拒感,或甚致誤踩國安紅線;同時公務員亦要增強對國家高速高質發展的認識,跟上國家發展的步伐。 對新入職的公務員更要加強國安的培訓,提升國安、國家的意識。 作為本會的幹事,有必要提高國家安全與強國建設發展大局的認知:在處理會務上,必須提高警惕,對與不同團體/組織聯盟、接受捐助、捐款、表達訴求的方式等,都需要考慮國安的因素,謹慎從事。在工作崗位上,執行職務時亦要提高對國安的敏感度。 參與者深受3位講者的啟導及小組討論時的相互啟發,都感到自覺維護國家安全應由內心出發,故日後有必要多認識國家,從而培養愛國愛港的情懷。 《香港國安法》的力度令其發揮震懾力,使香港社會迅速回復安全安定、國家安全得到落實;未來還要加強宣傳教育,減少誤解,消除捕風捉影的緊張。 作為公務員工會的幹事,大家都肩負責任,以多元化的渠道、方式把國家安全的概念、意識向會員、公務員、年青一代推廣,從而加強國安意識,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自覺性。 參與者非常希望本會日後舉辦更多類似的座談會及活動,例如:國安/國情座談會、國安/國情問答比賽、國安同樂日、國安親子活動,等等。總之,認識國安國情不停步!

改革基層醫療健康    香港護士界焉能缺席(下)

作者:黃河 本會前會長、香港護士管理局前委員、 香港衛生界專業團體聯席會議 (1985-2007)召集人 (本文原刊2023年5月23日《巴士的報》) 我粗看去年年底醫務衛生局公佈的《基層醫療健康藍圖》,有如下特點: 《藍圖》實際上已是一份政府準備著手改革本港醫療系統、發展本港基層醫療健康服務的「行動方案」,企圖扭轉香港一直以來「重治療、輕預防」的醫療體制及觀念。公平地說,它要處理的正是世界各地政府都為之頭痛的「世界級」的「老大難」問題。於香港而言,我認為,其改革難度及複雜性遠大於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成立醫院管理局之舉。因而可說,這份《藍圖》的實施,帶有里程碑意義! 在醫務衛生局公佈《藍圖》之時,局長盧寵茂講了一番話,其實只有他這一句才是此次改革的中心思想:「面對人口老化、慢性疾病日益普遍所帶來的壓力,單憑增加公共醫療衛生開支去資助公立醫院應付不斷增加的醫療需求並非持續之道。」 我在上篇曾指出,造成此尾大不掉之局的正是港英年代的「先天不足」加上回歸後的「後天失調」。但想糾正「重治療、輕預防」的嚴重偏差,不顯著增加公共醫療衛生開支、大力發展本港基層醫療健康服務,恐難以達致。 由上述延伸,在公立醫院龐大開支難以削減的現實面前,可以理解,何以政府希望以市場能力、「共同承擔」原則來整合基層醫療健康資源。因而此應為《藍圖》所有工作計畫中的重中之重。 基層醫療健康的改革涉及各個階層、百萬民眾對切身權利和自身責任,以及眾多相關專業服務人員可以發揮積極作用的認知,但由於《藍圖》繪製的過程及推出,似乎缺少廣泛的諮詢討論,錯失了充分調動各社會力量參與到大改革之中的一個機會。 當局成立的督導委員會成員代表性嫌不足,成員人數中有一半向醫管局傾斜,又缺少有實踐經驗的地區代表的參與;成員又少有聽取界內相關人士、團體的意見。 《藍圖》一推出即定型並準備全面實施,不設試點,改革攤子恐鋪開得大且複雜,未來恐服務質素效用保障、地區/小區間資源配置競爭等衍生問題挑戰極大。…

改革基層醫療健康    香港護士界焉能缺席(上)

作者:黃河 本會前會長、香港護士管理局前委員、 香港衛生界專業團體聯席會議 (1985-2007)召集人 (本文原刊2023年5月19日《巴士的報》) 去年2022年12月19日《基層醫療健康藍圖》公佈之後,基層醫療健康開始較多地進入公眾的眼簾,但似乎仍沒有盪起多少漣漪,連將直接受影響的業界也似乎不見有什麼討論。反而地區團體一一葵青安全社區及健康城市協會,繼續主動進行了探討,更於今年2月11日主辦了一場《基層醫療民間高峰會》。只是嘉賓講者中,一個專業護士也沒有,不僅如此,討論環節中,協辦的、應邀出席的護士團體(包括基層健康護士)的代表中,竟沒有一人發表過半點意見!3個月後,總算見到有護士團體主動發起了研討,然而也只邀請基層醫療健康專員彭飛舟醫生一位講者。但改革基層醫療健康這麼大的動作,香港護士界焉能缺席?就此我提出了批評。也許因為時間問題,主辦者一下子找不到人,其後就找了我。我因已「離地」,本想拒絕,後來一想,帶個頭,可起「拋磚引玉」的作用,就答應了。 2023年5月12日國際護士節的晚上,在香港護士總工會、華員會護士分會共同主辦的《基層醫療健康藍圖 護士能承擔的角色》硏討會上,就本港護士界應關注些什麼問題,我先回顧了相關的歷史,接著提了些方向性、原則性的建議,供各方考慮。  「守正創新」造就南丁格爾非凡成就 硏討會上,我首先憶述了20年前SARS後第一個護士節的一個討論會上,我的感嘆:「南丁格爾控制了傳染病,大大減少了傷病員的死亡率,從而改寫了人類醫學史」!今天再深入分析,可看到,南丁格爾之能取得超越了傳統護理學的非凡的成就,在於在她眾多值得後人學習的精神中,她擁有其中最關鍵的一種,借用一則現代的成語,叫:「守正創新」。「守正」:能始終秉持救死扶危專業使命感,貫徹以病人為中心,做病人利益的倡導者、維護者的理念,堅守專業道德操守(包括任何一個醫護人員不可或缺的政治中立原則) ,遵紀守法。「創新」:能做到思路開拓、勇於鑽研、勤於試驗,善於利用時代的機遇巧合,衝破未能與時俱進的條條框框、傳統觀念的束縛,敢為天下先!今天,這種「守正創新」的精神,正是正在面對如何利用機遇巧合,落實並協助優化特區政府《基層醫療健康藍圖》的全體護士界同業們,同樣需要學習的。 殖民年代「先天不足」遺禍後世…

香港引入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由來(3)    回歸前的實踐

作者: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本文原刊2023年1月31日《巴士的報》) 較早時,行政會議召集人、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葉劉)向傳媒透露,她曾聽過港督彭定康叫港英政務官1997年後勿聽北京的話。其實,看彭督任內為硬推自己的「政改方案」,不惜「拉倒」中方安排的「直通車」方䅁的取態,也要對高級公務員作出十分出格、肆意干預新政府管治的指示,就不會大驚小怪了。有關方䅁本來容許港英最後一屆立法局議員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籌委會)確認,即可「直通」,成為特別行政區首屆立法會議員。葉劉沒有交代的是,被叮囑的港英政府這班精英,有何反應?他們對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認識有多少?又知否中方既同意港英公務員留用留任,承諾不會「秋後算帳」,則期望他們回歸後服務及效忠於新的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忠誠執行新政府的政策指令,完全符合政治倫理?他們更知否貴為港督的彭定康,正在扭曲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內涵?對此,回歸後的特區政府高層又做過些什麼以匡正前港督的繆誤、樹立公務員的正確認知? 客觀回顧過渡期的歷史可知,香港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的實踐深受中英兩國的合作關係的好壞、政制發展的快慢等因素的影響。讓我們梳理一下回歸前發生過什麼。首先看看英方(含港英政府)這一邊。 中英開始談判之時,港英政府實質上已屬於看守政府,但英方並沒有就政制發展等具有長遠及巨大影響的問題,通過《聯合聲明》《附件二 關於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英雙方已一致同意的方式,與中方進行友好磋商,卻接二連三地推出一個又一個新的舉措,以造成「米已成炊」之局,計有: 1981年中英剛開始談判之際,就單方面發表《香港地方行政白皮書》,急不可待地啟動非政權性區域組織的改革,包括設立區議會(此時只有委任議員); 1982年中英開始正式談判之時,為設立只有一年的區議會引入選舉; 1985年全體官守議員退出區議會,同時又擴展市政局選民基礎; 1984年9月《聯合聲明》草簽前夕,單方面發表《代議政制綠皮書》,啟動立法局歷史性改革、正式成立功能組別;…

香港引入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由來(2)    始自争取公務員的留用留任

作者: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本文原刊2023年1月14日《巴士的報》) 1982年9月,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內地譯為「撤切爾夫人」)訪華,明確了中國一定要在1997年收回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並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的立場,放棄了「以主權換治權」的企圖。由是中英正式開始了1983-84年歷時兩年的談判。由於公務員兼具港英政府僱員的身份,香港政府華員會(華員會)除關注公務員隊伍及香港的順利過渡問題外,還十分關注公務員的職業前途(主要是過渡到新政府留用留任)等切身權益問題,積極探究保障之道。期間,華員會通過座談會、會員代表大會、《華員報》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收集會員、分會、盟會、友會、公務員同事等的意見。它還直接聆聽了警務人員的心聲,更開創了港人的先河,研究了英國政治中立的文官制度適用於香港的問題。 由於其時香港還沒有出現政黨政治、選舉政治,海外通用的政治中立的文官制度的基本元素並不全部適用於香港,但其它一些元素應可引用,例如,公務員服務及效忠的對象為「在任(或叫『當日』)的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day),但不必與其共進退,服務不受政府的任期、輪替、政權轉變的影響。對香港公務員而言,回歸前,「當日的政府」既然是港英政府,你服務於它,自必要忠誠執行其政策指令,因而回歸前,因你執行港英的政策指令所產生的政治責任,概由港督及其主要官員承擔,你只需承擔行政責任。據同一邏輯,回歸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成了你新的服務及效忠的對象,你當然要忠誠執行新政府的政策指令,但不必承擔政治責任。華員會據此提出,其一、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後,包括警務人員在內的原服務於港英政府的公務員應可留任,直接過渡到並服務於新的政府,其服務不受主權移交的影響;其二、希望曾執行過港英政府政策指令對付左派機構及人士的公務員(包括警務人員),不會在回歸後被「秋後算賬」。華員會認為,其建議如能被中方接納,將大大緩解眾多公務員的關切,有利穩定公務員隊伍,有利隊伍以至於香港的順利過渡。 1984年7月,華員會派出由郭元漢會長以及時任副會長的我、總秘書鄭秀杉和副總秘書劉其沛組成的4人代表團正式訪京。上京前,華員會會員代表大會一致通過了理事會呈交的報告,議決向中國國家領導人表達本會對香港前途及公務員問題的意見並提出適當的建議。代表團會見了時任國家領導人、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姬鵬飛。華員會的多項意見建議獲得了正面回應。10年後,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周南還曾公開讚揚華員會主張公務員「非政治化」的立場,強調不存在什麽「秋後算賬」的問題。 1984年12月19日,中英正式簽署《聯合聲明》。聲明中,中國政府主動宣佈了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並以《附件一》的形式加以具體說明:「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門(包括警察部門)…

香港引入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由來(1)    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問題

作者: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本文原刊2023年1月6日《巴士的報》) 我曾在兩個月前建議當局改變傳統諮詢模式,在修改《公務員守則》之前,首先與公務員及議員共同搞清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正確定義和內涵以及國際通用的認知,其次是了解此原則引入香港的來龍去脈和歷史 (見2022年11月3日拙文《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1): 請楊何蓓茵局長『刀下留人』!》)。作為一個直接、不間斷的參與者,我希望能借以下幾篇系列文章,介紹香港引入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由來和實踐。華員會的經驗證明:了解了有關的來龍去脈,有助於加深對相關政治倫理和秉持此項原則的合理性的理解。 華員會之開始研究有關問題,始自1982-84年間中英兩國開始談判香港前途問題。在此之前,香港公務員政治中立問題從沒有真正出現過或有人去研究過。事實上,實行高壓殖民統治的港英當局,對公務員的日常管控、公務員人權的限制從沒有放鬆過。例如,公務員到內地探親或旅遊,必須事先得到批准;應聘、任職「敏感」或高級職位,必須先接受政治審查;即使報考培訓官立學校教師的羅富國、柏立基師範學院,煩内地出生者,就算中學會考及筆試成績優秀,一律不會取錄;警務人員入職後,個人身分證必須上繳部門保管,不得私人持有,等等。有趣的是,對極少數左右派基層公務員工會(前者「親北京」,會所內掛五星紅旗;後者「親台灣」,會所內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各有各「親」),港英政府採取的倒是「隻眼開隻眼閉」政策。但不論你「親」什麼,公務員效忠的對象從不含糊一一英王或英女王(華人公務員曾戲稱之為「事頭婆」) 。是港英殖民政府的「恭順的僕人」(Obedient Servant)。事實上,港督作為聯合王國派駐香港的至高無上統治者,代表的是英王或英女王,一直獨攬著一切行政、立法、司法以及軍事大權(其中所掌的立法局主席之權柄,遲至撤出香港之前的最後幾年才放手),容不得你挑戰他的殖民統治、觸踫他的管治红線。 英國雖有實行政黨政治的長久歷史,有選舉議會及政府的政治體制,保守黨、工黨政府經常輪替執政,有政治中立的文官制度,但英式民主從未延伸至香港,因而「政治中立」與公務員向來扯不上什麼關係。其實,即使涉及民生的範疇,儘管英國是一個「福利國家」(welfare state),本國國民可以享受到的勞工權益、社會福利等保障制度並沒有主動惠及香港…

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7)    勸局長放下「屠刀」!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轉載自2022年12月14日《巴士的報》) 為跟進《施政報告》中提出要更新13年前頒佈的《公務員守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曾預告正在草擬中的新版本《守則》將刪除「政治中立」一詞。就此,我曾撰文疾呼:請局長「刀下留人」!但據傳媒較早前的報導,局長似乎不想放下「屠刀」,聲稱「此舉未有最終決定,局方正考慮字眼」。與此同時,她又再次透露未來新版《守則》更多的內容:「公務員不可被個人政治取向、政治信念或政治聯繫影響工作,不可在工作上偏頗一些政黨」、「不論公務員政治取向如何,一定要幫政府『全心全意做好』,不能因為公務員自己的喜惡、某些政治取向而說『我中立的我不做、我中立的不支持』」,等等。局長並強調,「新版守則會凸顯一些過往沒有寫出的原則,包括公務員要尊重憲制秩序、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亦要有團隊精神。」  勿為反對我們的人添彈藥 拿楊何蓓茵局長這番最新的解讀比對她約一個多月前在立法會上的講話,意思其實相差不多。事實上,局長引述的正是國際上通用的有關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的正常認知一一儘管各地各國的情况不盡相同,其基本元素可說大同小異。問題是,既如此,刪除國際通用、本屬中性的「政治中立」名稱、表述,與之「切割」,另找字眼,難免予人有「玩弄」文字遊戲之感。更甚的是,在當前美國無所不用其極打壓中國和平崛起之際,特區當局的操弄,除了添煩添亂,別無其他作用!當局此舉,徒令人誤會香港在刻意「政治打壓公務員」、「扼殺公務員政治中立」;給了美西方得以再度妖魔化香港的「一國兩制」、陷中央政府於不義的可乘之機,令講好中國故事更困難!並正如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的直言:「放棄『公務員政治中立』這個用了三十多年的表述,在今天的形勢下,徒為反對我們的人添彈藥。」  問題不在名稱上 事實上,仔細審視香港踐行「政治中立」的歷程,只要不帶偏見成見,應不難客觀梳理出回歸後,出現誤讀誤解誤判、扭曲歪曲「政治中立」大原則越演越烈的亂局,問題實際上出在2009年特區政府更新《指南》為《公務員守則》後,沒有講清講楚講透過「政治中立」的憲制責任、政治倫理、政治邏輯等道理;沒有動用過處理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和紀律問題的工具箱;沒有向全社會展示過政府有端正隊伍紀律及社會秩序的意願、膽識、決心和行動。  勿浪費時間另找字眼 有關這方面,《守則》實際上列出過特區政府相關的責任人,包括:「管理公務員隊伍的主管當局」一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個別決策局、所屬部門和辦事處的主管」;各決策局的「最高負責人」一一常任秘書長;以及似乎不應逃避,卻又不知道應該負起什麼責任的各決策局局長一一政治問責主要官員。而這些責任人相互之間的工作關係,《守則》又交代得不清晰不簡潔。不遵守「政治中立」良好操守行為的危害性和個人須承擔的後果,則更是隻字不提。建議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把多些精力放在以上幾個方面,不要再浪費時間在另找字眼代替「政治中立」4個字之上了!  何須斬脚趾避沙蟲 與過往最大不同的是,今天,《港區國安法》正在實施之中,全體公務員已需要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就極大程度地強化了新版《守則》的權威性,執行力,令誤解較易得到澄清、繆誤較易得到糾正,務實、正確的觀念較易得以樹立。若能配合《公務員事務規例》…

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6)    做功課vs不做功課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本文原刊2022年12月6日《巴士的報》) 有兩位朋友對我總結香港踐行政治中立的4大經驗教訓的回應,值得一提。其一表示:「今日去回想當年徐澤副主任的說話,只覺其中充滿警惕的意味,可惜『被錯過』和『被忽略』了」;「(政治中立)義理多年來被歪解和錯誤援引」「造成之後的亂局」。另一位朋友直指:「(政治中立大原則的名稱)根本無須更改」,當局的「精力應放在如何認真督導之上」。對今天香港亂局之肇因,他們分析得都很精準、很在理。 與之比對,令人失望的是,不少建制派中人竟只曉得炮轟「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卻不懂得、不願意做做功課,搞清它正確的涵義。日前看到他報一篇專欄文章,其作者正是如此一個「人辦」。在該篇題為《不平則鳴:公務員擺正香港方擺正》的文章中,他把公務員「人心未回歸」的原因直接歸咎於「政治中立」:「公務員隊伍沒擺正位置,被『政治中立』徹底洗腦,令香港不設防」。他連「功課」也不做就遽下結論,把出現亂局的責任,無差別地、一股腦兒地丟到了18萬公務員頭上:「若十多萬公務員在《基本法》下都擺正的話,『非法佔中』可搞79天嗎?黑色暴亂可肆虐一年多嗎?人大常委會還需要為香港緊急立《港區國安法》嗎?」這位已份屬資深建制派的前立法會議員,甚至連來龍去脈也懶得追查,就把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視作「政治中立」之推手! 本來,只要認真做好功課,不帶偏見成見,追根尋底,就不難了解「政治中立」正確的內涵,不會以訛傳訛,把冒牌貨當正貨;也就不難梳理出回歸後導致亂局出現的一些緣由。譬如,2003年10月,時任港澳辦副主任徐澤,在北京,與香港公務員團體代表團座談時,曾指正過:公務員政治中立「有重要前提、特定內涵,有規限」。但許多代表在會後回應傳媒時,仍講得一塌糊塗。而在香港,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除了有正面回應傳媒幾句之外,並無任何跟進。中央政府負責官員的非正式「提醒」,並沒有得到特區政府的重視。6年後頒佈的《公務員守則》也沒有納入徐先生的意見。到了此後,各種圍繞政治中立的誤讀誤解、曲解歪曲之勢越演越烈之時,當局仍沒有同公務員、政界、社會各界講清講楚講透過相關的倫理、內涵,也沒有加強過公務員隊伍內部的督導、規管。立竿見影的是,社會發生了越來越多倡狂衝擊「公務員政治中立」的事件,例如:2012年行政長官換屆選舉之時,本應作為下屬表率的一群高級公務員竟然發出匿名公開信,公然反對3位侯選人中的兩位建制派人士,嚴重違反「政治中立」紀律的事件。此外,還發生公務員上班時,公然佩戴黃色絲帶支持「佔中」;「港獨」分子參選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被否決,秉持政治中立原則、忠誠執勤的選舉主任受到恐嚇;在政府物業及公眾地方非法設立「連濃牆」;公眾人行道上鋪滿國家主席肖像任人踐踏等等事件。 上面提到的幾個事例出現之時,的確還沒有《港區國安法》,公務員還不需宣誓,但香港原有關於公務員的紀律和管理的制度,《基本法》早就容許它們繼續存在,因而特區政府並非全無規管的工具可用。何況《守則》頒佈後,雖然尚欠完備,但各級公務員總算有了一套方便參照的明文規則,各級管理層的工具箱裏也總算增添了一套方便針對公務員政治中立問題的督導、執行紀律的新工具。問題是這些規則、工具有沒有束之高閣?特區政府各級管理層以至政治問責班子(不僅僅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有否齊齊撥亂反正、增加各級公務員的認知?當局有否端正隊伍紀律及社會秩序的意願、膽識、決心和行動?罵公務員罵得興起的議員、政黨政團、建制派KOL,有否客觀審視過各級管理層的督導、規管工作的成效得失?有否追究過為什麼一件又一件事件遲遲得不到處理?肇事者為什麼可以不受追究?不予嚴懲?不了了之?有否什麼「不懂作為」、「不夠作為」、「不敢作為」、「不願作為」的情況?也有否核查過各級管理層,乃至自己有過什麼「作為」、「不作為」? 痛駡公務員的前立法會議員,請做做功課:在隊伍中,既有首長級、政務官、署長級、高級,又有中級、基層、低級、不同工種、不同類別的公務員,其中有擁有或不擁有相關的政策制定權、決策權、話語權、管轄權者,總人數達18萬之眾,則各人到底應承擔什麼及多少責任?政治問責班子、行政會議成員等等,又應否和該承擔什麼及多少責任? 不下下功夫做做功課,把一切問題輕輕鬆鬆、簡簡單單地歸咎於「政治中立」,展示的只能是「懶人」的行為! 【 作者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會立場 】